“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情况介绍会在京召开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为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5月21日,团中央联合中宣部召开“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情况介绍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全国妇联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了情况介绍会。
在情况介绍会上,相关部委结合各自工作,分别通报了近期已经开展或拟开展的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及为未成年人所办的好事实事。共青团组织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大力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通过提供法律帮助、心理咨询、矛盾调处和困难救助等服务,积极参与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重点案件和问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将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为契机,以少年法庭作为切入点和主要着力点,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和完善,推广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经验。针对社会关注的校园安全及学校周边治安治理,教育、综治、公安等部门联合推进“和谐校园”创建,不断优化未成年人的校园环境。围绕防灾知识、交通安全、规避危险、食品卫生、心理健康等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共青团、综治等部门以加强未成年人自护教育为重点,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能力。非法雇佣童工是危害未成年人的一个突出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将共同开展劳动用工情况监督大检查活动,查处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非法用工伤害。工商、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将积极加强网吧、网络游戏和网络信息管理,开展黑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推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推进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场所建设,并开展2007年度夏季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打击违法音像品经营活动。财政、公安、教育、工商等部门还将严厉打击针对青少年学生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和“非法彩票”。针对孤残儿童保护和特殊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民政、财政等部门将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福利机构和救助机构建设以及对特殊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全国妇联将发起“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大行动,并进一步推进“12.1”关注孤残儿万户爱心行动。此外,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做好未成年人医疗保障等工作,也是此次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工作重点。
“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情况介绍会的召开,标志着未成年人保护行动正式启动。各部委和各地将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系列活动,共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