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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期

 

团中央权益部编
2007年06月06日
 

山东各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山东各地以“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为主题,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期间,山东团省委、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省移动、省联通公司,于6月1日向全省4000万手机用户发送了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公益短信,呼吁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和优先保护;与省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辟专题栏目,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讲座;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山东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心理咨询、法律服务方面的合作单位,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首届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杰出(优秀)公民评选活动。

  山东各地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相继举办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青岛市举行了青少年自护教育展示和小交警操表演,并组织各区、县集中开展了针对网吧违法经营、非法出版物以及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等突出问题的检查和整治工作。淄博市组织法律志愿宣传队,深入社区广泛发放了《未成年人法护法》宣传资料和《淄博市青少年文明上网知识手册》。东营市依托“法律咨询台”,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并实地走访了86个特殊青少年家庭。潍坊市召开了未保委成员单位和首批“12355”联动单位座谈会,联系多家媒体公开招募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单位和个人。威海市开展了“关爱未成年人圆梦行动”,帮助20名贫困小学生实现心愿。日照市动员法制副校长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在全市部分中小学校开展了上一堂法制课、举办一次自护教育培训、制作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专题节目、开展一次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的“四个一”活动。莱芜市依托律师事务所成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启动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行动”,并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关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一助一帮扶”活动。临沂市举办论坛,组织专家分赴重点学校讲解新未保法,并开办法制小记者系列学法课程,发挥小记者“带头学法、回校普法”的作用,扩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传播范围。滨州市举办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文艺演出”,组织滨州学院阳光心理志愿者进学校、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济南、德州、聊城等市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

  据统计,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中,山东省共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资料8万余份,接受咨询2万余人次,在全省营造了关心、尊重、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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