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介信息传播方式,以其价格低廉、收发方便等特点,深受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用户欢迎。随着短信市场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其群发功能,散布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严重污染手机网络信息空间,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采取有力措施清剿通过网络和手机传播的短信“毒垃圾”,净化网络空间,为青少年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是共青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工作。当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治理传播各类不良信息的办法,现整理韩国整治涉黄短信的情况,供参考。
韩国整治涉黄短信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的有关情况调查
一、韩国手机通信和短信行业基本情况
韩国于1984年首次推出移动通信服务,目前SK电信、KTF、LG电信三大公司形成了鼎立局面。到2006年11月,拥有4800万人口的韩国,手机用户突破4000万大关,手机用户数量排名进入了世界前十位,普及率惊人。韩国电信公司于1998年1月推出手机文字短信服务,从此短信作为手机的一项重要功能,在韩国人的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
二、短信行业发展和涉黄短信的现状
据调查,韩国平均每人每天收到0.53条非法短信。韩国统计厅5月初发表的《青少年统计》显示,20至24岁的年轻人,平均每天发送短信30.9条,而15至19岁的青少年每天平均发送短信60.1条。从2005年7月开始,文字短信以20.8616亿条超过了语音通话接通次数(20.4669亿),短信迎来全盛时期。
与此同时,非法短信尤其是“涉黄”短信如影随形困扰着大部分手机用户,导致相关投诉不断。据韩国国会资料显示,非法短信数量呈日益增加的趋势,SK电信每月查出的非法短信高达5万条以上,LG电信发现的非法短信数量也已超过了2万件。韩国信息保护振兴院统计,2006年下半年平均每人每天收到非法短信0.47条,而2007年已经上升到0.53条。
三、通过立法规范信息通信服务
韩国实行手机用户的实名制登记制度,开通手机必须持身份证,因此电信公司成为围堵非法短信的第一道屏障。1986年制定的“电算网普及与利用促进法”,是韩国第一部规范通信行为的法律,2001年改称为“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法”。这一法律规定,非法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最高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及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利用信息通信网传播淫秽图片、文字、影音的,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千万韩元以下罚金;向青少年传播有害信息内容者,将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同时该法还规定,信息通信服务商必须制定提供安全、可信赖信息通信服务的行动纲领,保证杜绝滥发短信。2004年,韩国政府修订“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法”,规定向用户发送广告信息需征得用户的同意;晚上21点至第二天早8点间发送广告时,另外需要事先获得收信者的同意;发送者应在广告内容中标明发送者名称、联络电话以及拒绝接收信息的方法,违者将处以3千万韩元以下罚款。该法还严禁发送者设置接收者地址自动生成技术,目前正在讨论修订该法,增加制定并公开非法信息发送者黑名单这一规定。另外,对于利用电话、信件、电脑等通信媒体传播淫秽内容者,韩国“性暴力犯罪处罚与受害者保护法”第14条规定,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四、加强技术防范,整治非法短信
在完善立法的同时,韩国也加强了技术防范措施。从2002年起,韩国移动通信服务公司开始实施手机短信“屏蔽”服务,只要用户提出申请,服务商就会阻止相关发送者的短信。韩国还进一步规定,手机制造商应设置短信拒收菜单,以使用户可以直接屏蔽不愿接收的发送者号码。
据调查,2005年底韩国信息通信部正式启动了投入3亿多韩元构建的手机非法短信“诱捕系统”。为构建非法短信“陷阱网”,信息通信部征用了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4000个未开通的电话号码。通过上述4000个电话号码收集非法短信,逆向追踪发送者并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对“落网”号码将在24小时之内予以屏蔽,并按月向警察厅通报,加强对非法短信的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