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主办  www.gqt.org.cn
中国共青团网->工作简报->权益工作简报 -> 正文
第 22 期

 

团中央权益部编
2007年06月12日
 

调查与研究

埃及的儿童青少年权益

  在埃及5800多万人口中,有一半是不满18岁的少年儿童。但是,直至1995年埃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用以保护儿童青少年权益的法规,即使有一些零星的条文也都分散在其他法规中。近年来,有关儿童青少年权益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埃及政府对此非常重视,有意识地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通过了儿童青少年法草案(简称儿少法)。该法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儿童青少年权益,二是就业母亲的权利。儿童青少年权益的主要内容有:

  一、生活补助

  儿少法第53款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儿童每月每人可从国家社会事务部获得5埃镑生活补助费。具体条件是:父亲去世;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父亲一方或父母双方下落不明;母亲去世、或再嫁、或被监禁、或被休;被监禁10年以下的儿童。

  二、受教育权

  儿少法第58款规定:所有埃及儿童均享受初级阶段免费教育的权利,有关部门不得要求学生支付与正确教育有关的费用。

  三、婴儿健康证

  儿少法第30款规定:婴儿出生后,卫生保健机构在验明婴儿出生证后,必须向其父亲或抚养监护人签发健康证。

  儿少法第31款规定:婴儿健康证必须在专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检后方能签发,健康证上必须写明有关孩子的健康情况、记录接种疫苗的情况及其时间。

  儿法法第32款规定:凡进入小学与中学的儿童,必须向学校提供健康证,学校必须将健康证保管好,存放于学生的卷宗中。校医必须将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情况记录于健康证上,当学生参加工作或进入大学时,校方必须向学生提交在校期间的健康证明。中小学生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四、名字权

  鉴于埃及不少地方的家庭在给孩子取名字时,常常随便给予一个带侮辱性或戏谑性的名字,有的名字甚至会从精神方面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因此儿少法第6款规定:不许给孩子取有伤尊严的、侮辱性的、或与宗教相抵触的、可能影响孩子精神与行为的名字,如将孩子的名字叫作鲶鱼、猴子、小驴子、跳蚤、葫芦、红辣椒、孙子、火堆、癞子、白痴、蟑螂、杯子、畜生、壁虎、怪物等。孩子的名字登记后,家庭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在一个家庭中,同胞兄弟或姐妹不得使用同一名字,也不得使用有违法律的名字。

  五、弃婴

  儿少法第22款规定:任何人如在城镇拾到孩子,必须立即将孩子送交专门机构或孤儿院,也可送交就近的警察局;如在乡村拾到孩子,应立即将孩子送交当地村长,而村长则应马上将孩子送交当地专门机构,或孤儿院,或最近的警察局。警察局或有关方面应记录下弃婴的详细情况,然后请有关医生对孩子的年龄进行估计,并作健康检查,再送户口登记处登记,所有这些手续必须在7天内办好。如果手续办好后孩子的双亲或双亲的一方前来认领,有关方面必须作好如下登记:孩子的出生地、出生时间、性别和姓名;父母的姓名、国籍、信仰、住址、职业等等。

  六、禁止收养

  埃及是伊斯兰国家、穆斯林占绝大多数,虽有其他教徒,但所占比例极小。伊斯兰教教法禁止收养孩子,并严禁将孩子归宗到其他家族中去,因此儿少法第5款规定:不允许把儿童归宗于非亲生父亲的家庭中,禁止收养孩子,此款既适用于穆斯林,也适用于非穆斯林。

  七、禁止使用童工

  1971年的137号劳动法规定:禁止使用12周岁以下的童工。儿少法第68款规定:禁止使用、训练14周岁以下的儿童。这一变动符合教育法中的有关规定,既能保证儿童身心的健康成长,又能使他们接受完基础教育,达到减少文盲,让儿童幸福地度过童年的目的。但是,全国各县有一条款规定:12~14岁的孩子必须参加节假日的有关劳动,以丰富孩子们的假日生活,活跃他们的思想。因此,儿少法第69款规定;组织这类劳动的有关方面必须在不损害孩子的健康与发育,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进行,劳动的种类与强度必须适合这一年龄的儿童。

  八、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为了防止儿童青少年驾车(尤其是在节假日),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儿少法作了如下规定:

  儿少法第45款规定:根据交通法第25、35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向18岁以下的青少年发放任何机动车辆的驾驶执照,仅允许16周岁以上的青少年驾驭50CC以下容量的助动车。

  儿法法第54款规定:任何儿童无证驾车,必须负刑事责任,或处以3个月以下的刑事拘留,罚款50~100埃镑,或处以这两种处罚中的一种。

  儿少法第55款规定:不允许8周岁以下的儿童在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刑事责任均其监护人承担,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儿少法第56款规定: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机动车辆借、租给8周岁以下儿童,否则,一旦发生事故,租借人须负全部负责。

  九、禁看的电影

  由于电影对少年儿童的影响极大,所以儿少法并不把电影单单看作是娱乐、消遣的手段,而是将它视作教育儿童的工具。儿少法第94款规定:禁止电影院及其他类似的场所为儿童放映文化部与社会事务部规定的禁片,禁止举办不宜儿童参加的聚会,也禁止将儿童带入这类场所。

  儿少法第95款规定:违禁者或受刑事处罚,或处以50埃镑以上的罚款。

  十、婚前检查

  儿少法第4款规定:欲结婚者必须进行婚前检查,未作婚前检查者,有关方面不得发给结婚证,以确保婚后所生婴儿的身心健康与智力健全,避免父母将某些疾病遗传或传染给下一代。违者处以3个月以下的拘留与500—1000埃镑的罚款,或处以这两种处罚中的一种。

 
 相关链接:
[权益工作简报第33期]山东青岛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站
[权益工作简报第32期] 山东团省委启动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系列活动
[权益工作简报第31期] 重庆市政府重视12355服务台维权功能
[权益工作简报第30期]广东团省委在2010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权益工作简报第29期]北京团市委在2010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中国共青团网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E-mail:gqt@gqt.org.cn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