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主办  www.gqt.org.cn
中国共青团网->工作简报->权益工作简报 -> 正文
第 25 期

 

团中央权益部
2007年06月20日
 

团云南省委等五部门联合表彰青少年维权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十佳青年法官、十佳青年检察官、十佳青年公安民警、

十佳青年司法行政干警、十佳青年律师”

  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近日,共青团云南省委联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授予50名同志云南省青少年维权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十佳青年法官、十佳青年检察官、十佳青年公安民警、十佳青年司法行政干警、十佳青年律师”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云南青少年维权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大力支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和个人投身于青少年维权事业,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共青团云南省委等五部门决定:授予舒甫春等十名同志云南省青少年维权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十佳青年法官”称号;授予陈新丹等十名同志云南省青少年维权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十佳青年检察官”称号;授予张鹏等十名同志云南省青少年维权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十佳青年公安民警”称号;授予任国平等十名同志云南省青少年维权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十佳青年司法行政干警”称号;授予万立等十名同志云南省青少年维权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十佳青年律师”称号。

  在进行表彰的同时,团云南省委等五部门也对各位获奖者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他们再接再厉,大胆创新,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和把握新时期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规律,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各项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同时团云南省委等五部门也呼吁全省政法系统和广大政法干警、律师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立足本职,增强维权意识,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为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相关链接:
[权益工作简报第33期]山东青岛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青少年事务工作站
[权益工作简报第32期] 山东团省委启动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系列活动
[权益工作简报第31期] 重庆市政府重视12355服务台维权功能
[权益工作简报第30期]广东团省委在2010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权益工作简报第29期]北京团市委在2010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中国共青团网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E-mail:gqt@gqt.org.cn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