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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期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编
2010年04月26日
 

西藏团区委在2010年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按照会议安排,向大家汇报西藏团区委在“面对面”活动机制建设方面作出的一些思考和探索。

  一、加强制度建设是“面对面”活动深入发展的要求。在开展“面对面”活动的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存在职务、岗位、界别变动及其自身工作安排等原因,难以确保其能够参加活动及活动后的效果;由于人大、政协机关没有具体负责的部门和人员,沟通协调起来难度较大,且效果不明显。地市一级也普遍反映在活动推开实施方面困难较多,希望自治区能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我们感到,随着“面对面”活动的深入发展及其实际效果的进一步彰显,急需通过必要的制度建设来保障其深入持久有序健康开展。

  二、人大、政协领导机关的重视和支持是制度建设的关键。加强活动的制度建设,仅靠共青团一家单打独斗,很难产生应有的积极效果,必须争取人大、政协领导机关的重视和支持。为此,我们从自治区团委负责人及业务部门层面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负责人及具体业务委员会的联系沟通。依据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有意识地将协商发文的过程,变为阐述“面对面”活动重大意义、工作目的和有关工作要求的过程,变成协助人大、政协了解熟悉此项工作、进而争取其重视、支持的过程。在我们的积极推动下,人大、政协领导机关高度重视“面对面”活动,并于2008年将共青团青联界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开展面对面活动形成制度的建议》采纳为议案,列入自治区人大正式的议事日程。

  三、规范化操作是制度建设的根本目标。为解决活动实践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便于人大、政协、共青团三家共同参与、共同操作,我们在充分吸纳人大、政协的意见,总结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对“面对面”活动进行了规范,起草了《“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制度》,并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三家名义制定下发。此文件具体内容共有12条,涉及活动宗旨、活动次数、活动形式、参加人员、活动规模、活动主题、活动流程、组织领导、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宣传报道等方面。活动制度的出台不仅为自治区层面“面对面”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而且也为各地市实施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南。

  四、人大、政协的共同参与是制度建设的有力保障。只有充分调动人大、政协领导机关的积极性,协调其积极参与到“面对面”活动当中,才能确保制度安排落到实处,取得效果。为此,我们在积极推动制定出台活动制度的同时,主动与自治区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联系,充分运用感情、信任、友谊等因素开展工作,推动成立了由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各一名副主任(副主席)担任名誉主任,团区委、区人大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区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的负责人为成员的西藏自治区“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区委,由团区委副书记担任主任,区人大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区政协办公厅办公室负责人、团区委权益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随着制度建设的完善,2009年“面对面”活动得以顺利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切实感受到,人大、政协对“面对面”活动的重视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力度有了明显提升,工作配合过程更加紧密,协调沟通起来更加顺畅,议案(提案)得到了更多的重视。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夯实已有的工作基础,继续保持与人大、政协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应有作用,紧紧围绕党政关切、青少年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好“面对面”活动,切实畅通青少年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代表好、反映好、维护好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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