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发文要求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
11月14日,中共重庆市委下发《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09〕28号,以下简称《意见》),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推动共青团工作科学发展。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覆盖的共青团基层组织体系。一是巩固扩大基层团组织覆盖领域。健全农村团组织,完善村级团组织网络;巩固国有企业团组织,不得随意撤并企业团的组织机构;规范机关团组织,具有行业或系统管理职能的党政机关要建立团组织,按照党团关系一致的原则理顺行业或系统内团组织的隶属关系;完善学校团组织设置,建立教工团组织,健全校团委、院系(年级)团总支(分团委)和班级团支部“三级”纵向组织架构;扩大城市基层团组织覆盖面,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要建立团组织。二是探索创新基层团组织设置模式。打破地域、单位界限,推动互补性强、有共同利益关系的区域(单位)联合建立团组织;依托产业(行业)协会,组建以产业(行业)为纽带的产业(行业)团组织;采取单建、联建、挂靠等形式,在流动团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流动团员团组织。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的作用。一是切实增强对青年的吸引和凝聚。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坚定广大青年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尊重和服务青少年的现实需求,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发青年人力资源,提高青年从业所需要的相应技能,树立和宣传优秀青年典型,为青少年群体提供情感关怀、学习指导、生活扶助和事业支持;根据不同青少年群体沟通、交流和联络方式的不同特点,借助艺术、时尚、情感等元素,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探索联系和引导各类青年的有效载体。二是大力引导青年在不同领域充分发挥作用。农村团组织要做好引导农村青年参与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青年农民和维护农村稳定等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企业团组织要深化青年突击队立功竞赛、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争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社区团组织要积极开展青年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服务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学校团组织要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全面素质的培养,服务学校对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培养。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要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开展公仆意识教育和岗位能力培训等工作,服务机关事业单位自身建设。“两新”组织团组织要争取业主理解支持,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服务 “两新”组织科学发展。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参与政府青少年事务管理,自觉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社会教育、青年就业创业、青少年对外交流合作等社会性事务中承担重要职责;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建设,推进“青年文明号”等青年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乡村青年文化节、大学生校园之春等青年文化活动,深化海外志愿服务计划等志愿服务项目,大力推动希望工程等公益项目;切实加强青少年舆情工作,反映青少年合理利益诉求,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四是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团组织教育引导广大团员真正成为青年的表率,带头做政治坚定的模范、学习进取的模范、创新创业的模范、自觉奉献的模范、倡树新风的模范。
《意见》围绕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党团建设同步部署。各级党组织要把团建纳入党建总体规划,在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中,大力推进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团建新格局。各级党建工作会议要研究部署团建工作。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中,要同步推进基层团建“三级联创”。乡镇、村两级党团组织换届工作要同步安排。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基层团建工作的指导。二是党团队伍同步培训。各级党组织要把团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按照“分级培训、分类实施”原则,每5年轮训一遍全市基层专职团干部以及兼职团干部中的骨干;要把团员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党员五年大规模培训规划,充分运用党员现代远程教育体系等教育培训资源,开展经常性团员教育培训。三是党团阵地同步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基层团组织建设活动阵地,逐步完善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三级青少年活动阵地体系。把村级组织公共服务中心、城市社区“红岩家园”党员服务中心同时作为基层团组织活动阵地,加强建设,完善功能,发挥作用。大力推动志愿者服务站、青少年维权服务站、青年中心、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工作阵地建设。把基层团建信息网络纳入党建信息网络同步建设,推进基层团建信息化。加强重庆市团校师资队伍和培训设施建设,完善“全国团干部培训基地(西部)”的功能,充分发挥其基层团干部和青年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加强《少年先锋报》、《重庆青年报》、赛乐网等青少年舆论阵地建设。
《意见》针对强化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保障措施作出具体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会(常委会、党组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同级共青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基层党组织有关负责人每年要为团员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与团的上级组织的联系沟通机制。各级政府要编制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青少年发展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统计序列,把青少年事业发展项目列入民心工程,每年为青少年办几件实事。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共青团工作的支持力度,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投入。市财政每年在就业再就业经费中划拨相应经费,与团中央划拨给重庆的青年创业就业基金配套。各级党组织要将留存党费的3—5%用于基层团建工作。对企业或个人的捐赠款项,按照有关规定在缴纳所得税时予以抵扣。坚持每年彩票公益金市级统筹部分的1.5%用于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三是严格考核督查。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考核督查机制,对基层党建和团建工作实行同步考核,把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作为基层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