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事务社工是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今年年初,在总结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团中央、民政部等6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出台以后,各地都在认真贯彻执行、积极推动工作。今天,我们与民政部联合召开推进会,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就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进行部署。
今天会上,北京市副市长戴均良同志代表北京市委、市政府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也介绍了北京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的有关情况。北京、上海、广东、成都、西宁等地方的民政部门和共青团负责同志根据各地实际,介绍了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一些探索和思考。我们还邀请了一位青少年事务社工类的社会组织代表,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大家听了以后,一定会很受启发。尽管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青少年工作面临的情况也不完全一样,但是总的思路,在我国目前这样一个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我们要做更多的社会服务工作,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尤其是面对青少年群体,我们应该进一步优化工作理念,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大家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结合各自实际,努力把青少年工作、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发展水平。
刚才,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同志系统介绍了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情况,阐明了青少年事务社工在社会工作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并就加快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在此,我代表团中央书记处,向各级民政部门长期以来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再简要谈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对共青团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鲜明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已经成为开展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最鲜明的时代背景,影响和决定着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格局和发展空间。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两大战略性课题,全团深入研究推进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载体。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正是我们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手段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共青团做好新时期青年工作的积极探索。
1.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是共青团建立社会化运行机制的必然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对共青团落实党的要求、充分履行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共青团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中,必须努力构建起行之有效的社会化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协调、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切实做好面向青年的组织联系、教育引导、服务发展、维护权益等方面工作。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带有鲜明的社会化运行特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自我调节的重要力量。我们要改变长期以来习惯的行政化工作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化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包括青少年事务社工在内的社会力量,积极承接政府青少年事务,使团的工作在社会化运作中焕发勃勃生机。
2.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是共青团实现事业化发展的重要路径。团的事业化发展,要求我们用长远眼光和战略思维来谋划推动各项工作。持之以恒,“虚功实做”,既体现出党中央对青年工作的重要要求,也反映了广大青少年对共青团的殷切期待。我们要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中找准切入点,明确团组织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坚持把发展团的事业作为基本理念贯穿到全部工作当中,坚持把事业化推进方式作为促进共青团工作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多年来,共青团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发展青年志愿服务、帮扶困难青少年群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社会事业领域逐步形成稳定的工作项目,集聚了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品牌,为团的工作事业化发展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社会工作是在社会事业发展中形成的专门职业,具有稳定性、持续性的特点,其运行模式恰恰吻合团的工作事业化发展的要求。把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与团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为团的工作项目、工作载体注入新的活力,成为推动共青团事业稳步发展的重要支撑。
3.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是共青团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托。竭诚服务青年,是共青团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当代青少年在学习教育、就业创业、社会融入、身心健康等方面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为数众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在城乡间流动的农村青年以及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迫切需要关爱帮扶。面对青少年需求的多样、群体的分化、期待的提高,光有工作热情显然不够,仅靠传统服务方式也不能满足要求。专业的工作需要专业的人来做。各级团组织必须在提高自身服务能力的同时,广泛联系、充分借助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具备专业素养的社会化工作力量,通过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满足青少年的多层次需求,切实把服务青少年的工作做深做透。
4.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是共青团扩大工作覆盖面的有效手段。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进程中青年的流动日渐加快,群体分布发生深刻变化,这对我们传统的组织框架和覆盖方式形成了巨大挑战。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中聚集了大量青年,社会上还出现了游离于单位体制外的各类新兴青年群体,他们流动更加频繁、需求更加具体,也面临着很多压力和实际困难。我们既要不断创新组织设置方式,因地制宜扩大组织覆盖,更要把工作充分延伸到他们当中,实现稳定的工作联系。青少年事务社工主要的工作区域在基层社区,直接面对青少年提供服务,把他们整合进团的工作体系,是共青团在基层扩大工作覆盖面的有效手段。我们要统筹区域内各类组织资源,健全社会服务机构,通过青少年事务社工进一步延伸工作手臂、拓展工作领域,加强对各类青年群体的有效覆盖和服务引导。
二、准确把握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的机遇和挑战
客观地看,社会工作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更是一个新的课题。我们既要看到经济社会发展对青少年事务社工的迫切需要,抓住当前的有利契机,也要清醒认识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找到应对挑战的方法和措施。
1.青少年福利和社会事业发展,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提供了广阔空间。当前,我国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在成长发展中面临很多现实困难。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完善青少年福利和社会事业体系。去年以来,民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逐步扩大政府“兜底”的儿童福利覆盖范围;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针对需要提供关爱帮扶的青少年群体,加强家庭监护监督干预,在社区建立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有效衔接的联动反应机制。在这些试点领域中,青少年事务社工都能够发挥专业优势,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的工作,发挥共青团的组织和动员优势,为青少年事务社工做好服务创造条件、争取支持,共同推动青少年福利和社会事业发展。
2.各级党政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近几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人才培养、使用和保障等方面构建起整体性发展框架。2011年、2012年,中央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对社工队伍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同时明确提出重点培养开发青少年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矫治帮扶等领域的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人员。2012年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制定《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把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等纳入政府购买范围,为社工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2014年团中央、民政部等6个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作为第一个专门领域的社工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对于发展壮大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各地积极跟进,内蒙古、辽宁、上海先后出台了省级工作意见,江苏常州率先出台了市级层面的实施办法。
3.各地的探索创新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奠定了实践基础。近年来,在各级民政部门指导下,各地团组织结合实际,在建设、使用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方面作了大量探索,积累了一定的工作基础。上海市政府专门成立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由团市委负责日常工作,积极创设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关爱帮扶等方面的工作项目,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进驻城中村、集贸市场、学校等集中场所和拘留所等特殊场所,广泛开展安全自护、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和社区矫治等工作。北京团市委举办的“社区青年汇”集聚大量的青年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重庆、武汉、成都等地团组织开办的“市民学校”“青少年空间”等,成为整合青少年事务社工力量的重要平台。苏州、杭州等地团组织探索建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培养共青团直接管理、使用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福建等地团组织与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对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专业培训,辽宁、浙江、湖北、陕西、新疆等地也依托地方团校开展相关培训。
在看到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面临的现实困难和挑战。会前,我们对各级团组织统筹管理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人才数量以及岗位设置、项目开发、专业培训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感觉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总体数量少。目前全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不包含专职团干部)约2万人,相当于每10万青少年中有5.3个从业人员,其中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学历的只有5907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仅为7540人。与社会工作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相比,这一数量明显不足,难以满足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现实需要。二是发展不平衡。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社会比较发达的地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稳步发展,在社会事业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相对滞后,有的地区还是空白。三是社会认同低。目前青少年事务社工岗位设置、薪酬保障、激励机制、考核评价等配套政策还不完善,社会上还没有形成重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和社工专业人才的氛围。实际工作中,很多同志分不清社工、志愿者、义工等群体的区别。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的发展和建设。
三、全面落实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
年初下发的《意见》,对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的运行管理机制和配套政策制度作出了全面安排,以2020年为初步节点,就重点扶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领域人才培养的高等教育机构、具备继续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实训基地、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等提出了具体的数量要求,并且明确了建成20万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的底数目标。目前,这项工作已作为全团重点项目纳入对各省级团委的年度考核。为推动任务完成,我们初步考虑,以各省(市、区)6至25岁青少年常住人口比例为依据,同时兼顾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工作基础,把20万人的底数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对于这个任务分解方案,请大家在会上充分讨论,提出意见。方案确定、任务下达以后,希望各地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同时,我们也鼓励起步早、基础好的省份适当提高任务目标。
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强调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注重发挥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职责。从中可以看出,共青团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协助做好青少年事务方面有着很大的工作空间。因此,建成20万人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是一个基础的目标、最低要完成的数量。虽然有些地方甚至还是空白,具体工作怎么做需要学习积累,但是我们要坚定信心,有党委政府的重视,有先进地区的探索,这项工作就一定能够按照《意见》的有关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
我们了解到,各地对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困惑。归纳起来,主要是“在哪里发挥作用”“怎么培养”“如何使用”等问题。结合前期的摸底调查和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我简单谈几点看法。
1.明确青少年事务社工发挥作用的阵地。青少年事务社工作用的发挥,要配合全团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团正在着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推动建立“专兼职团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工作模式,我们要从这里找到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的阵地。
一是在城乡社区中开展服务。社区是青少年的主要集聚地,也是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主阵地。各级团组织要帮助青少年事务社工,充分利用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重点掌握社区内有需求、有困难的青少年群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设计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要充分学习借鉴民政系统形成的“三社互动”“两工联动”等机制,广泛依托各方工作力量,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在社区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还要兼顾不同类型社区的不同特点,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合理界定服务范围,科学设置服务岗位。
在困难帮扶方面,针对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可以通过政策解读、政策咨询和协调联系等方式,帮助他们申请获得必要的政府救济和社会保障,共享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资源。可以通过宣传发动、信息沟通、资源整合等方式,帮助他们获得来自社会的资助和帮扶。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在就业辅导方面,可以对未就业的社区闲散青少年开展就业指导,帮助他们培养正确的就业观念,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存在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及时提供岗位信息,协调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在心理干预方面,要高度重视青少年群体中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发挥专业优势,提供个性化的咨询和辅导。可以通过提供亲情陪伴服务等方式,让长期关爱缺失的青少年充分感受到人文关怀和社会温暖。可以通过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和干预,让心理存在偏差或有社会融入障碍的青少年及时化解心结,顺利融入社会。对于单亲家庭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关爱。在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发生后,要及时跟进介入,做好相关青少年的心理抚慰工作。
在行为矫正方面,要根据青少年行为出现偏差的程度,开展体现差异化的矫正服务。针对有不良习惯或一般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加强与家庭、学校的联系,采取预防措施,开展防范性教育。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定期接触、有效联系,一对一地开展教育矫治工作;特别是对其中已经涉嫌犯罪但未作出刑事处罚的青少年,在诉讼期间要进行有效的帮教、考察和评估;在对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或刑事判决等处置后,要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跟进帮教、矫治。对于刑满释放青年,也要做好继续教育矫治,避免他们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是在特定场所中发挥作用。借助专业社工力量,在某些类别青少年聚集的重点场所和特殊场所集中开展工作,可以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聚焦、集中,可以提高服务效率、节约服务成本。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帮助青少年事务社工进入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专门学校等教育矫治场所,发挥专业社工身份中立、方法专业的优势,对其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做好心理干预,帮助他们重塑信心、回归社会。对于大型商企、集贸市场、城中村等重点场所中的流动青少年,通过定期走访建立稳定联系,开展安全、禁毒、卫生健康等宣传教育,组织心理咨询、关系调试、就业辅导等活动,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和社会化技能。针对大中专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中的学生,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制度规则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注重行为引导,提供社会关爱,帮助他们更好地健康成长。
三是在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履行职责。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是共青团使用管理、面向青少年开展服务工作的公益性、综合性服务场所。各地广泛建设的青少年宫、青年之家、青年中心、12355青少年服务台、社区青年汇、社区市民学校、青少年空间等,都属于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范畴。这些平台是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工作的有效阵地和依托。各级团组织要通过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稳定联系青少年事务社工,组织他们参与平台的管理和日常工作,设计菜单化工作项目,对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帮助他们在共青团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文化娱乐活动、家庭教育和课后托管、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做好工作。
2.构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是发展壮大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的基础。各级团组织要充分依托团内教育阵地,积极利用团外教育资源,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一是推动专业教育。要与教育部门、相关高校开展长期协作,并充分发挥各级团校作用,推动设置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课程,完善相关理论研究、学科体系、教学规范等,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要在大中专学生中广泛传播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理念,通过建立社工职业见习基地、组织寒暑假社会实践教育等方式,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提供高素质人才储备。二是抓好在职培训。针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组织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社工开展专业培训,依托实训基地开展实务培训,有效提升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鼓励包括团干部在内的青少年工作从业人员,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技能,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三是重视继续教育。针对具有培养潜质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已经取得社工资质的青少年事务社工,依托大专院校、各级团校、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开展继续教育,努力培养更多的高级专业社工人才。
3.完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使用机制。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合理开发社工岗位,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项目,对本地区青少年事务社工使用作出统筹规划。一是大力开发工作岗位。在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基层团组织以及共青团使用、管理的青少年服务组织和机构,开发设置相应社工岗位,力争5年内实现社工队伍在团属服务平台的全覆盖。同时,还要“眼睛向外”,主动对接综治、民政等党政部门在基层设置的社工力量,争取在社工岗位职责中增加青少年服务内容,做到“为我所用”。二是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项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我国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社会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要对青少年社会服务需求进行摸底调查与分析评估,积极向本级民政部门申报项目计划,争取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并组织社会力量有效承接、具体实施。要发挥共青团作为枢纽型组织的优势,成立由共青团主管的非营利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与现有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广泛合作,视条件给予业务支持、工作指导、管理考核等,使之成为承接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载体。同时,协调推动政法、教育、民政、计生、文体等部门向共青团培育或联系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四、逐步健全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
1.争取党政支持。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情况,讲清楚青少年事务社工在广泛联系社会组织、有效吸引凝聚青年方面的优势,在帮扶困难弱势青少年群体、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职能,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讲清楚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社工专业人才的身份属性以及与志愿者等群体间既有互补、又彼此不可替代的功能定位;讲清楚本地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的底数要求、岗位设置、推动部署等具体规划情况。通过细致、深入的汇报,争取得到党政的重视支持,推动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社工专业人才建设整体规划,确保在队伍培养、人才使用、政策支持、保障激励等方面营造良好环境。
2.完善配套体系。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民政部门是具体负责和业务指导单位,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向民政部门汇报学习、争取民政部门指导帮助。现在,全国层面的《意见》已经下发,各级团组织要抓紧联合民政等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拿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岗位设置、考核评价、薪酬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文件,推动财政部门加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经费投入,推动综治组织把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纳入综治工作考评。与民政部门共同研究完善“两工联动”机制,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工与志愿者组织合作,注重带动、指导志愿者开展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筹集社会资金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源投向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3.加强理论研究。要注重发挥高校、研究机构的资源优势,集聚社会工作、青少年工作领域高层次专家,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政策理论、服务标准等基础性研究。今年,团中央将实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课题规划,委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等机构,重点围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及队伍建设发展战略、服务体系、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各地也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深入研究,同时注重把理论成果转化为指导实际工作的方法。
4.推动示范引导。要加强工作示范,团中央将联合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开展全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示范项目征集工作,跟踪培养一批典型项目,为各地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项目化、专业化、社会化提供示范。要加强宣传推广,及时总结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的创新经验,充分利用团属报刊和网络新媒体加大宣传,扩大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发挥激励效用,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领域涌现出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纳入共青团评选表彰体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考核督导,团中央制定了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考核细则,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国综治工作考评体系;各地也要强化督导措施,严格考核程序,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志们,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是一项全新的课题,也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切实抓好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团组织服务青少年的能力和水平,为做好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实现共青团事业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14年9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