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广大中学生继承和弘扬五四运动“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伟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奋发学习、成才报国的远大志向,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决定,2010年五四前后集中开展“迈入青春门,走好成人路”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5月4日前后
二、参加对象
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1.开展迈入青春门教育活动。以青年意识教育为重点,为年满14周岁的初中生集中举行迈入青春门仪式。通过中学生致“青春畅想”、家长致“青春寄语”、团干部致“青春导航”、优秀青年致“青春感言”、领导致“青春致词”、中学生集体呼号“青春誓言”等形式,激发中学生的青年意识,引导中学生珍惜青春年华,加强个人修养,立志成才报国。集中举行新团员入团仪式,组织学生学习团的知识,吸引更多学生加入团组织。
2.开展公民素质教育活动。以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为年满16周岁的中学生集中举行居民身份证颁发仪式。邀请街道社区、公安、劳动、司法、家庭、学校等有关方面人士参加,通过颁发居民身份证、法律知识解读、家长老师寄语、团组织提希望、学生代表感言等环节,帮助中学生增强公民意识,引导中学生知法守法、认清社会责任。组织中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中学生关心他人、服务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开展职业理想和职业精神教育。
3.开展成人仪式教育活动。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为年满18周岁的中学生集中举行成人宣誓仪式。在具有政治意义的场馆、革命烈士纪念场所、历史遗迹和遗址、爱国名人故居等地,按照升国旗、唱国歌、成人心声、父母寄语、老师勉励、赠送成人纪念物、成人宣誓的基本程序举行宣誓仪式,激发中学生的成人意识和爱国情感,引导中学生自觉坚持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党的领导相统一,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组织中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加强对中学生社会观察的积极引导,引导学生在实践和思考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四、工作要求
1.注重工作的普遍性。各地要结合实际,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集中组织开展规模适当的示范性主题教育活动,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同时要强调在各学校中普遍开展这项活动,让适龄学生全部参与活动,使活动影响更多学生。
2.勇于探索创新。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中学生的成长特点,总结借鉴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教育活动的内容,规范和创新教育活动的形式,特别要注意用学生喜欢的新的沟通、交流、聚集和联络的方式,着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努力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感染力,给中学生留下深刻的成长烙印。
3.整体规划,系统实施。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日常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相结合。在活动开展前,对学生提出开展社会实践、提供志愿服务的要求,帮助学生做好心理准备;在活动开展后,要组织学生进行总结思考,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确保活动效果体现在每一名学生身上。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坚持活动基本程序、基本内容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地方实际、学校特点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增加有针对性的内容。要突出每一阶段仪式教育的不同要求、不同目标,努力做到教育分层,重点突出,成效递增。要坚持普通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同等重视,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的教育内容和形式。
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结合中学新课程改革的相关实践环节,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和相关预案,加强对各类中学的指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活动实效,确保学生安全,把主题教育活动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团中央学校部。
联 系 人:李建孝 电 话:010-85212088 传 真:010-85212088 邮 箱:zhongxuechu@126.com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0年4月8日
(2010年4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