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挂职团干部的培养工作,团中央定于9月下旬在北京举办2012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挂职团干部总结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9月23日至27日。
二、地点
北京市,中央团校。
三、参加人员
2012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挂职团干部,共计49人。
四、主要活动
1.学习培训。围绕民族地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民族宗教知识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
2.参观考察。参观部分民族文化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到基层团建示范点观摩学习。
3.总结座谈。召开2012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团干部座谈会。
五、具体要求
1.请于9月21日前将《2012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团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见附件,可从中国共青团网站《通知》栏目查阅下载,一式三份,并本省(直辖市)接收工作总结报告以特快专递寄至团中央统战部。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
2.请通知挂职团干部于9月23日8:00-17:00自行前往中央团校万年青宾馆报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报到时需携带小2寸个人免冠彩色照片2张(底色不限)。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培训、参观费用及赴京火车票(在海南挂职团干部可乘飞机,其他省份团干部乘火车,限硬座或硬卧)由团中央承担,返程交通费用回原单位报销。提前报到和延期返程不安排食宿。
3.请通知挂职团干部于9月18日前将挂职期间撰写的调研报告(word电子版)发送至tzystmzc@126.com,文档名称统一使用“派出省市(区)——姓名”的格式。
4.总结培训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挂职团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请示接收省(直辖市)团委和派出省(自治区)团委,并报团中央统战部批准。
团中央统战部联系人:肖开提·亚生 周德睿
联系电话:010-85212678
中央团校联系人:丛培影
联系电话:010-88567290
附件:2012年“培养计划”民族地区团干部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