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残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今年5月18日是第十三个“全国助残日”,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团中央、中国残联等18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残工委〔2003〕2号)。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与各级残联要密切配合,创新思路,以第十三次“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围绕“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普遍开展与重点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化“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工作。要把残疾人的服务需求和志愿者的服务能力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就近就便、力所能及、持续接力、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服务规划,签定服务协议,落实服务措施,确保服务的经常性、长期性、延续性和有效性,今年力争使“一助一”长期结对覆盖到本地区50%以上的困难残疾人。
二、大力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逐步形成一支比较稳定的助残志愿者骨干队伍。探索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完善志愿者激励机制,积极动员广大社会公众加入助残志愿者队伍。加强助残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提高助残志愿者专业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助残志愿者服务站、服务基地和联络站建设。广泛依托街道、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已有机构创建服务站,积极探索通过社会捐助方式创建服务站的路子;注重服务站的制度建设,使服务站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基层残联志愿者助残联络站要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功能,主动、积极做好志愿者和残疾人联络的各项工作,提供周到服务。
四、帮助残疾人实现参与社会的需求。为残疾人营造和谐、宽松的人文环境,促进残疾人走出家门,实现“平等、参与、共享”。为有能力的残疾人参与社会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考虑招募一些有能力的残疾人参与助残志愿者服务站的工作。基层志愿者组织要与残联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密切合作,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动员志愿者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残疾人都能掌握1-2门技术;积极帮助残疾人寻找就业渠道,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信息咨询。
五、大力宣传自强不息的残疾人典型和优秀助残志愿者典型,鼓励残疾人做生活的强者,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志愿者助残活动,营造志愿者助残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各系统团委宣传部、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与残联组联部要对“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开展1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包括助残志愿者人数、受益残疾人数、“一助一”结对数、累计服务时间、服务站及联络站数、服务基地数等),并将总结于5月15日前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和中国残联组联部。“全国助残日”前后将对各地的助残工作进行集中宣传。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联系人:张俊虎;电话及传真:(010)85212049;E-mail:zyz@cycnet.com。中国残联组联部联系人:周健;电话:(010)65137722转2720;传真:(010)65287255;E-mail:zlb@cdpf.org.cn。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2003年4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