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青团网->工作简报->权益工作简报 -> 正文
第 46 期

 

团中央权益部编
2007年08月03日
 

河南、四川团组织出台深化创建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措施

  河南:河南团省委积极完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各项工作机制,按照构建以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中枢、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终端的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的思路,制定了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措施。主要内容有:

  1.团组织与相关单位针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活动,邀请社会人士担任监督员,建立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监督员队伍。

  2.细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标准,开展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并对全省已经评选的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进行全面复核。

  3.开展“维权岗行动月”和“维权岗行动日”活动,动员组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针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突出问题进行联合治理。

  4.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和法制教育活动。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争创单位采取知识竞赛、主题活动、知识讲座、专题课堂和模拟演练等形式,广泛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自我保护和法制教育活动。

  5.依托城市青年中心、学校等阵地,开展“青少年维权岗进社区”、“青少年维权岗进家庭”等活动,帮助青少年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6.开展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培训,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维权工作人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7.扎实开展“百岗结百村”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积极维护农村青少年权益,组织省、市、县三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与“河南青年百村建设行动”100个联系村结成共建对子,广泛开展结对共建“三个一”活动,即:帮助联系村建成一个青少年法律学校图书室,一间综合治安联防室,为村学校聘请一名法制副校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联系村社会治安稳定。

  四川:为切实发挥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维护青少年权益方面的作用,拓展创建活动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四川团省委出台了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措施,主要内容有:

  1.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与留守学生“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要建立定期与留守学生沟通联系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留守学生自护意识教育的有效渠道,积极受理留守学生的咨询和求助,为留守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指导、法律法规咨询、教育咨询等各项服务,加大对关爱留守学生工作的宣传力度,为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对荣获省级以上的杰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进行全面清理和复查,同时组织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监督检查小组对市州的清理情况进行抽查。规范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评比、表彰、考核及管理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切实发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基层的作用;要进一步抓好宣传,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组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培训。培训对象以杰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负责人、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各市州团委书记、副书记、权益部负责人和青少年权益工作者为主,培训班学员赴上海、江苏、浙江学习考察,同时邀请青少年权益问题专家来培训班授课,并进行座谈和经验交流,切实提高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水平。

 
 相关链接:
[权益工作简报 第12期]江西创新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管理
[权益工作简报 第11期]北京市构建"1+6+3"涉案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工作体系
[权益工作简报 第10期]重庆市渝北区探索构建"1+N"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模式
[权益工作简报 第9期]浙江以数据平台建设为切入点扎实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
[权益工作简报 第8期]四川省遂宁市以关爱留守儿童为重点深入实施"民生改善"计划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