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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期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编
2013年12月13日
 

北京市构建"1+6+3"
涉案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工作体系

  编者按:北京市积极探索构建"1+6+3"涉案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涉案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与教育帮扶体系,加强涉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有力推动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现将有关做法编发简报,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借鉴。

  北京市涉案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1+6+3"体系,具体包含1个规定涉案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总体要求的主文件、6项相关制度规定、3项服务项目。主要做法如下:

  一、多部门联动,合力出台相关制度

  为有力推动工作,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以下简称首都预青组)充分发挥职责,整合市级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力量,多部门联动,共同推动制度文件出台。一是各部门牵头。由首都预青组牵头起草主文件,即《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其他6项配套制度分别由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四家单位牵头起草。二是首都预青组统筹。针对制度文件出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预青组组织召开全体相关部门工作会,共同研讨、现场解决,文件由预青组联合各相关部门共同下发。三是坚持试点先行。为推动社会调查制度文件,分市、区两级分别开展了试点工作,由专业机构提供社会调查服务,推动社会调查工作由原来的检、法两家各自开展,向前延伸至公安阶段,形成了贯彻全程的社会调查一条龙机制。

  二、健全组织机构,规范队伍建设

  在出台制度的同时,首都预青组积极推动建组织、建队伍工作,为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在首都预青组牵头推动下,全市各级法院建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市各级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检查处,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内设科室。同时,在全市图书馆、餐饮、建筑等五家企业成立了附条件不起诉"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二是组建工作队伍。 截止目前,已建立了全市16家社会组织组成的社会调查工作队伍,由共青团干部、司法社工、教师、居住地基层组织的代表、律师和其他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人员600人组成的合适成年人队伍以及由170名公职律师和公益律师组成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三是加强工作指导。首都预青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写了《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实务指南》,并先后组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人员、合适成年人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进行专业培训,并依托北京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系统对工作队伍进行系统管理。

  三、引入社会资源,落实服务项目

  工作中,首都预青组充分发挥共青团及相关社会组织优势,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工作项目。一是进行心理疏导。由专业机构派出有专业资质人员提供专业心理服务,化解涉案未成年人、被害未成年人以及家长心理、精神层面的危机,帮助他们正确对待诉讼过程、正确认识犯罪行为,消除紧张、不安、焦躁等不良情绪。二是开展经济救助。在北京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隐形的翅膀"救助项目,帮助有经济困难的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渡过难关,避免其因病、因贫而再次犯罪。三是进行就业安置。积极协调青联、青商会、爱心人士等各方资源,对有就业需求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机会,帮助他们摆脱闲散、失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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