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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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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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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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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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
组织
建设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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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党委加强对团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团委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团学工作的方针和任务,及时解决团学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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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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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规定召开团代会、学代会;按要求配备校团委班子,校、院系团干部队伍配备到位,并落实相应职级待遇;做好团干部转岗输送工作,加大对综合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团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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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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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团学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学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安排团学干部上下交流、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提高团学干部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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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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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学校、院系团学的组织建设,探索创新全覆盖的团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健全规范推优入党制度,团员推优入党率100%、团费按规定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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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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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证团学工作活动经费,加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等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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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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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学校舆情信息观测点和舆情信息员队伍,指定专人负责舆情的整理上报工作,做好网络舆情收集分析、引导社会观察等工作,及时上报校园突发事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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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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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认真按照学校党政要求,加强对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学生社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完善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章程及各项条例,加强社团组织和活动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学生组织的作用,组织学生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决策,拓宽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的渠道,密切关注与青年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帮助学生通过组织化渠道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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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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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育人
工作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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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照《关于构建江苏省高校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体系的意见》,按照学校党政工作要求,围绕育人目标,制定学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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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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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并实施学校“大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方案,建立学校、院系级骨干培养人才库,组建培训师资队伍,举办学生骨干培训班,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培训课程和挂职锻炼,形成工作规范和工作经验,并认真积极选派优秀学生骨干参加全国和全省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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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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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组织开展“我的青春故事”—大学生成长故事会等形式的选树、宣传学生身边各类成功典型的活动,以此指导学生进行学业生涯规划。积极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各类学生典型的评选表彰;参与团省委、省学联组织开展各类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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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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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及其他重要活动的契机,动员组织班级团支部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和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有特色,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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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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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充分利用团学组织网站、报刊、广播、宣传栏、板报等阵地,开展形势政策和时事热点的宣传和教育引导,组织大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积极向省《社会观察导航》投稿,进行有效的社会观察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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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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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极开展集思想性、专业性、教育性于一体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推进校园文化和团学文化建设的特色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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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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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促进社团科学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突出社团活动的教育意义,加强对红色理论社团的指导,引导学生社团发挥正面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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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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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积极组织大学生到基层,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教育、法律等专业实践活动;及时、准确报送活动情况、总结;建立并完善实践活动规章制度,设立社会实践专项经费,建立社会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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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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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完善“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多途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活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开展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大讲堂、励志报告等创业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创业实践活动,争取学校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团属专项资金、专门基地,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实际举措多,现实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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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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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立不少于5家经常化运行、管理规范、保障到位的就业见习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见习,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就业见习岗位;团委设有专门的信息员,做好见习学生的登记备案,见习基地月报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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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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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认真做好志愿者注册和日常志愿活动组织工作,鼓励学生到艰苦的基层建功立业,落实好西部计划和苏北计划工作;深入挖掘志愿者中的先进典型并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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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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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组织开展校内各类研究训练计划、科技创新活动;校园科创氛围浓厚,学校组织“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选拔赛,设立学生创新基金,学生参与面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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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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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宣传理论研究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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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着力构建学习型组织,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每个月集中学习不得少于1个半天,制定并落实团干部自学制度,建立团干部培训机制,定期举办团干部工作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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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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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全国级、省级媒体和团属媒体宣传单项团活动不少于10次,在《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中国共青团》、中国共青团网或《江苏共青团》、《风流一代》等团省委刊物、网站单独或联合宣传学校重点团工作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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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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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团干部从事团学工作理论研究氛围浓厚,校团委班子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团学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立项研究课题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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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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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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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团省委交办的单项工作(2分);承办团中央、全国学联、团省委、省学联的会议、活动(每次3分)、承办大规模活动(与会人数200人以上)(5分);在全省团的会议上作典型发言(1分);在《群众》、《求是》等理论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共青团工作相关的理论文章(2分);在团中央会议上作典型发言(2分);向团中央、团省委及地方输送挂职、借调干部(1分)。有系统研究、产生良好效果并具推广价值的特色、亮点工作(含团建创新品牌项目)每项加3分。满意度测评在每个组别中排名前五名者(2分)、前六至十名者(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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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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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目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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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未按规定独立设置(10分);团委主要负责人超过半年未配备到位的(3分);不能保质保量、及时完成团省委工作任务的(每次2分);缺席全省高校团的有关会议、活动(每次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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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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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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