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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12]19号
 
关于印发《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
有关意见》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现将《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有关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进展及时反馈至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计亚春 李昊
  联系电话:010-85212810 85212024(传真)
  电子邮箱:qnzx2024@163.com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2年3月6日

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有关意见

  近年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各类专业协会等)迅猛发展,日益成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组织力量,日益成为农村青年重要的聚集、交流平台和联结纽带。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是从产业链上对农村青年进行组织化梳理的有效措施,是实现“两个全体青年”目标的必然要求。根据《团章》和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两条主线,三个关键”的工作思路,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作为农村共青团非层级化组织载体建设的主要方向,与层级化组织载体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基层团组织对农村青年的有效覆盖。同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强服务手段和载体建设,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发挥作用。

  二、积极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团组织

  1. 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均负有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责任,县、乡团委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规模较大或跨乡镇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团工作由团县委负责推动;对于规模不大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团工作由乡镇团委负责推动。

  2. 凡有3名以上团员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原则上要独立建立团的组织;团员人数在3人以下的,可采取联建、依托建等灵活的方式建立团组织,在单个合作组织内部,建立团小组;有青年但没有团员的,可利用业缘、地缘、兴趣爱好等因素,建立兴趣组织,条件成熟后再建团。选拔思想好、威信高、业务强、有热情的青年党团员担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的负责人。

  3. 把握社会机理,运用市场、情感等因素,找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团路径。一是借助党建工作格局和工作成果建团。坚持党建带团建,注意与基层党建在工作空间、工作内容、干部力量上的结合。在已建党组织的专业合作组织中,要建立团的组织。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支持,为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创造条件。二是依托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相关服务机构建团。以专业合作组织行政主管部门为牵动,依托行政管理职能和业务领域建立团组织。联系农村各类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发挥其与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结合度高、聚集大量农村青年的优势,建立团组织。三是相邻较近、规模较小、产业相同或类似的专业合作组织联合建团。四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建团。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团建工作,带动与其相关联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团,促进企业团组织与合作组织团组织联建、共建。五是县乡团组织牵头建立团(工)委(团总支)或实行村社联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较多的县和乡镇,团组织可牵头成立合作组织团(工)委,建立“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团小组”体系。村团组织可与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联合建设、共同开展活动。六是推动青年能人领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并建团。把农村团的重点工作向青年能人倾斜,鼓励、支持青年能人积极领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并在其中建团。七是示范社建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年示范社创建活动,把建团作为认定青年示范社的重要条件。

  4.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原则上由批准其成立的团组织进行管理;已建立党组织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其团组织的隶属关系一般与党组织的相对应,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要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干部纳入培训范围。

  三、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发挥作用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的首要任务是联系农村青年,要在密切与专业合作组织内部青年成员联系的基础上,增强对同类从业青年的吸引和凝聚,保持对农村青年的合理、适度影响。同时,把握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合作、互助、平等和专业化、便利性、松散性等特点,研究共青团组织性质、任务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功能相融合的切入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一是提升技能。辅助开展培训,帮助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水平和增收致富能力。二是促进交流。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青年成员提供沟通、交流的渠道和机制,增强凝聚力。三是引导观念。帮助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青年成员树立平等、合作、竞争、风险意识。四是促进管理。帮助青年成员理解和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规则,促进内部规范运行和自我管理。五是培养人才。通过选拔、使用、培训团干部,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培养后备经营管理人才。注意把思想好、能力强的优秀青年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六是传递信息。研究、宣传、协助争取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向基层党政和上级团组织反映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呼声和合理诉求。

  四、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 明确团的领导机关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中的责任。省、地两级团委要在面上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进行安排,加强与农业、工商、供销、金融等单位协调,争取政策和资源,努力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省级或地市级青年专业合作组织联合组织。团县委要统筹考虑、研究制定区域内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的具体措施,力争成立县域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工委,以此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团,扩大工作覆盖。乡镇团委要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并做好联系、服务工作。

  2. 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深化与农业部门合作,培训一批合作社青年骨干,表彰一批合作社理事长,认定一批青年示范社,扶持农村青年领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与小额贷款、技能培训、科技服务、致富带头人培养等工作的融合,以服务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加强与农业、供销等部门合作,通过举办农产品展销对接会、承接政府委托涉农项目等手段,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3. 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大胆尝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建团,探索好的做法和经验。注重总结和研究,把握工作规律,探索推进工作的有效模式和路径。总结、挖掘一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典型,为基层提供具体、可操作的工作示范。加强工作宣传,营造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的良好氛围。

(2012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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