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修订列入省人大2008年立法计划
近期,山西团省委申报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被列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地方立法项目。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转型,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以来,《实施办法》中的一些条款已与上位法不相符,很难有效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08年2月1日,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召开“山西省立法准备情况报告会”,山西团省委副书记雷健坤作了《关于修订〈实施办法〉立法准备情况的报告》,得到了山西省人大法制委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经过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专门讨论和认真研究,被最终确定为2008年山西省人大十四项立法项目之一。
作为《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的具体牵头和承办单位,山西团省委高度重视,从组织和经费保障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并积极协调山西大学法学院、省司法厅等单位,组成专家组,专门负责《实施办法》修订的调研、起草工作,并在全省开展了青少年生存发展状况万人大调研活动。
3月12日至4月2日,调研队伍分两组分别深入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山西省未成年人劳动教养管理所、山西省刑事解教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山西省明德学校(原工读学校)、山西省高新技工学校以及太原、晋中、忻州、阳泉、寿阳、定襄、平定等四市八县(区)的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法院、检察院、网吧、网络文化站等地,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访谈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调研。调研中共走访学校37所,访问教师、家长、学生、管教人员近千名,组织大小座谈会40余场,发放问卷15000余份,其中小学生问卷2100份,中学生问卷4350份,家长问卷5010份,教师问卷2300份,青少年工作者问卷1240份。同时,在山西共青团网、三晋12355青少年维权网、山西法制新闻网开设了《山西未成年人生存发展状况问卷调查》专栏,通过网络这一便捷的方式更加全面的了解山西省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状况。此外,还对参加“全省乡镇以上团委书记‘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培训班”的1400多名市、县、乡三级团委书记进行了问卷调查,取得了大量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为本次《实施办法》的修订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
4月15日上午,山西团省委就《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的推进情况作了详细汇报,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妇工组、省政府法制办等与会单位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当前的修订工作推进有序、卓有成效,为如期提交省政府法制办正式修订草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要求修订工作要明确立法程序,紧扣主题,注重协调,重点调研,提高立法质量。
目前,《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推进有序、态势良好,山西团省委正组织相关人员对调查问卷进行汇总整理,最终将形成调研报告,有针对性的起草《实施办法》修订稿,并将于今年7月份向山西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