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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2012]21号
 
关于组织参观共青团新媒体和
文化成果交流展览会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共青团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要求, 交流全团近年来在新媒体、文化方面的工作探索和初步成效, 推动各级团组织更好地运用新媒体和文化手段开展工作, 引导青年工作由“内容供应”向“产品供应”的全面转变, 以新的工作推动纪念建团90 周年,团中央将于4月19日至22日在北京展览馆举办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成果交流展览会。为推动各地团组织在新媒体和文化工作方面相互学习借鉴、寻找工作差距、提高能力水平,现就邀请部分团干部代表参观本次展览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参观交流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4月20日,4月18日报到,20日下午14:00前离会。

  二、地点

  参观地点为北京展览馆(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5号),住宿地点为中国职工之家(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联系电话:010-68576699)。

  三、参会人员

  1.省级团委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宣传部长;

  2.地市级团委负责同志一人。

  四、活动安排

  1.4月19日凭票集体参观展览会;

  2.4月20日上午讨论交流参观体会以及对进一步做好本地新媒体和文化工作的新设想、新举措。

  五、工作要求

  1.本次交流展览会是全团纪念建团90周年的重点活动,是推动引导青年工作由“内容供应”向“产品供应”全面转变的重要举措。请认真组织好相关人员的参会工作。

  2. 参会人员统一安排食宿。因中国职工之家会议安排较满,20日下午14:00离会后,请继续留京的与会代表自己另行安排住宿。

  3. 请各省级团委宣传部于15日上午11时前将本地区、本系统参会人员名单报团中央宣传部。

  联 系 人:缪峥
  联系电话:010—85212912 15501026759
  传  真:010—85212192
  电子邮箱:tzyxcbwtc@sina.com

  附件:共青团新媒体和文化成果交流展览会参会报名表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2年4月12日


(2012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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